在無菌醫療器械的設計開發與生產過程中,工藝用水的選擇與管理是質量體係中的關鍵環節,尤其當生產流程涉及清洗等關鍵工藝時。許多企業常麵臨一個實際問題:對於生產中僅少量使用的注射用水,是必須投入成本自建製水係統,還是可以通過嚴格的供應商管理來外購?
根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無菌醫療器械現場檢查指導原則》“ 3.8.1 應當確定所需要的工藝用水。當生產過程中使用工藝用水時,應當配備相應的製水設備,並有防止汙染的措施用量較大時應當通過管道輸送至潔淨室(區)的用水點。工藝用水應當滿足產品質量的要求。對於直接或間接接觸心血管係統、淋巴係統或腦脊髓液或藥液的無菌醫療器械,若水是最終產品的組成成分時,應當使用符合《中國藥典》要求的注射用水;若用於末道清洗應當使用符合《中國藥典》要求的注射用水或用超濾等其他方法產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與人體組織骨腔或自然腔體接觸的無菌醫療器械,末道清洗用水應當使用符合《中國藥典》要求的純化水。” 《北京市無菌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檢查指南(2022版)》中規定,生產企業使用純化水的,應自行製備;注射用水(滅菌注射用水)如用量較少時可以外購。企業應結合產品實際情況,確定工藝用水流程,充分識別風險,確保產品符合要求。 企業可通過“北京器審谘詢和預約係統”谘詢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核查檢查相關問題。北京市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可在微信、支付寶、百度搜索“京通”小程序,點擊屏幕下方“企業”,完成“請認證企業”後,在“企業服務”界麵搜索“醫療器械審評谘詢”進入係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