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衛生部於近日發布了《醫療器械申請類型判定指南》(Guidance for determining medical device application type),該指南現已正式生效。
這一新指南旨在幫助製造商更準確地選擇醫療器械許可證或授權申請類型,為企業在加拿大市場的合規申報提供明確指導。
01 指南背景與目的
加拿大衛生部發布此指南,主要是為了幫助製造商厘清:在何種情況下產品可作為“單一設備”申請,在何種情況下可作為“家族”“係統”或“試劑盒”合並申請。
通過明確申請類型,製造商能夠提升申報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工作,從而節省時間和成本。
該指南適用於同時受《食品與藥品法》和《醫療器械條例》約束的醫療器械,但不適用於個別器械(如獸用器械)。
02 六大申請類型詳解
指南明確了六種不同的醫療器械申請類型:
單一器械
僅包含一個器械,可有不同包裝規格。示例:避孕套(8、12、20隻包裝),帶普通電池的助聽器。
器械家族
相同製造商、設計、工藝和預期用途,僅在尺寸、顏色、形狀等方麵存在差異。示例:不同屈光度的人工晶體、不同尺寸的骨板、顏色不同的助聽器。
器械組
為特定目的而打包的一組器械(如手術包、急救包)。組內器械不得單獨銷售。示例:骨科植入手術包,縫合手術包。
器械組家族
由同一製造商生產,預期用途一致,僅在數量或組合上有所差異的多個器械組。示例:不同組合的外科手術包係列。
係統
由多個組件構成,共同實現器械功能。示例:射頻消融係統(發生器 + 電極 + 電源車)、分析儀與其專用試劑盒。
體外診斷試劑盒
相同預期用途、相同設計和配方,僅在規格或平台差異上存在小變動。示例:不同包裝規格的HIV快速檢測試劑。
03 申請策略與特別注意事項
製造商需要在申請時提交結構判定的理由說明,引用法規條款,並在附信中闡明。
風險等級優先原則
如果組合內存在不同風險等級的器械,應按最高等級要求提交資料。
標簽要求
係統名稱和各器械的設備標識符必須體現在最終許可證/授權書上。
重大變更處理
如果家族內某型號變更未同步應用於其他型號,可能需要單獨申請新證。
04 加拿大醫療器械監管框架
加拿大對醫療器械實行基於風險的分級管理製度,所有在加拿大銷售的醫療器械必須獲得相應的注冊許可。
加拿大將醫療器械分為四類,風險從低到高依次為I類、II類、III類和IV類。
分類決定注冊要求和流程
I類器械
(低風險,如壓舌板、輪椅):隻需進行企業注冊(MDEL),獲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II類器械
(中風險,如血糖儀、血壓計):需要申請醫療器械許可證(MDL),並且必須先通過MDSAP(醫療器械單一審核程序)認證。 III類器械
(高風險,如人工關節、心髒支架)和IV類器械(最高風險,如植入式除顫器、人工心髒):需要申請MDL,並提交完整的技術文件(包括臨床數據)。
05 對企業的影響與建議
新指南的發布為企業進入加拿大市場提供了更清晰的路徑。通過準確判定申請類型,企業不僅能節省時間與成本,還能提升審評通過率。
對於結構複雜或存在疑問的產品,建議在遞交前與加拿大衛生部保持溝通,確保申請策略合規有效。
企業應仔細研究新指南,根據自身產品特性選擇正確的申請類型,並準備相應的技術文件和支持材料。密切關注法規更新,確保所有申請材料符合加拿大衛生部的具體要求,特別是標簽和說明書的英法雙語要求。
信息來源:加拿大藥監局
排版整理:金飛鷹藥械
信息來源:加拿大藥監局
排版整理:金飛鷹藥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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