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您的位置:首頁2022世界杯预选赛 公告通知

抗衰、提拉、緊致類超聲設備擬按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2026年7月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發布《醫療美容用途超聲產品分類界定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份文件將給醫美超聲賽道帶來顛覆性影響——市麵上絕大多數宣稱“抗衰”“提拉”“緊致”的超聲設備,將歸入第三類醫療器械,即我國監管中的最高風險等級。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6年8月6日
“超聲炮”“超聲刀”“超聲波美容儀”層出不窮,但核心問題始終懸而未決:這些產品屬於醫療器械還是普通美容儀器?屬於幾類?
此次指導原則就是要給出統一、明確的標準答案。
依據文件包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分類規則》和《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等。
本原則適用於以超聲波作為物理因子的醫療美容用途產品,無論聚焦還是非聚焦超聲,隻要利用熱效應和/或機械效應,實現以下預期用途之一,均在監管範圍內:
脂肪乳化/溶解、修複皮膚瘢痕、改善鬆弛下垂、提升蘋果肌、臉部輪廓提拉、緊致輪廓、緊致肌膚、提拉塑形、收縮毛孔、改善皮膚彈性、減少皮膚皺紋、淡化色沉。
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醫療器械定義的醫美超聲產品,應當作為醫療器械管理。
以下三類產品不得宣稱醫療器械預期用途:
僅用於精華的皮膚無創促滲(不用於藥品和醫療器械促滲)
僅利用超聲波去除毛孔內物質達到清潔皮膚目的
僅用於對皮膚進行溫熱按摩、物理按摩、肌膚放鬆、去除角質
一旦宣稱“緊致”“提拉”“抗衰”等功效,就得按醫療器械管理。
管理類別由工作原理(聚焦/非聚焦)、技術參數和預期用途三者共同決定。
🔴 第三類醫療器械(編碼01-01)
預期用於消融脂肪,實現超聲脂肪乳化、脂肪溶解的產品。
🔴 第三類醫療器械(編碼09-06)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超聲強度>100 W/cm² 或 超聲壓強>3 MPa 或 焦平麵距離≥1.5 mm
預期用於修複皮膚瘢痕、改善鬆弛下垂、提升蘋果肌、臉部輪廓提拉、緊致輪廓、緊致肌膚、提拉塑形、收縮毛孔、改善皮膚彈性、減少皮膚皺紋等(部分或全部)
🟡 第二類醫療器械(編碼09-06)
同時符合:超聲強度≤100 W/cm²、超聲壓強≤3 MPa、焦平麵距離<1.5 mm,且僅用於淡化色沉。
🔴 第三類醫療器械(編碼09-06):超聲強度>100 W/cm² 或 超聲壓強>3 MPa 或 宣稱抗衰/提拉/緊致等治療用途。
🟡 第二類醫療器械(編碼09-06):超聲強度≤100 W/cm²、超聲壓強≤3 MPa,且僅用於淡化色沉。
⚠️ 隻有“低參數 + 僅淡化色沉”才能歸為二類。但凡多一個“緊致”“提拉”的宣稱,無論參數多低,都升為三類。
第三類醫療器械上市前需通過最嚴格的臨床試驗、完成生物相容性評估及質量體係審核。研發注冊成本大幅增加,此前按二類或非醫療器械管理的產品可能需重新注冊。
隻有按醫療器械注冊的產品才能宣稱治療功效,純清潔、按摩類產品不得宣稱醫療效果,消費者選擇時能更清楚判斷設備是否合規。
📧 郵箱:flmsc@nifdc.org.cn
📌 標題格式:醫美超聲產品指導原則征求意見表+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 截止:2026年8月6日
📞 電話:崔老師 010-53852144;江老師 010-53852614
這份指導原則標誌著醫美超聲設備告別“身份模糊”,進入“嚴監管”新階段。企業需重新審視產品定位與注冊路徑,消費者可更清晰判斷設備合規性。如有意見建議,請務必在8月6日前反饋。
左右滑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