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辦公室於2025年10月20日正式發布《浙江省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文件》(ZJHCCG-2025-01),標誌著浙江省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接續采購工作全麵啟動。此次采購麵向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及自願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采購周期為2年。
01 采購品種與範圍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涵蓋接骨板及配套螺釘、髓內釘及配套配件、單獨使用的普通接骨螺釘、單獨使用的中空(空心)螺釘(非鎖定)等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采購文件明確,產品按係統組成三個采購包:普通接骨板係統、鎖定加壓接骨板係統(含萬向)和髓內釘係統。材質包括鈦合金、純鈦或不鏽鋼,鎖定螺釘還可為其他合金。正式稿與2024年11月的征求意見稿相比,醫保編碼範圍和二級目錄產品均有所調整。正式稿刪除了髓內釘係統下的“其他髓內釘”、“其他螺釘及配件”和“鎖定螺釘”,同時在普通接骨板係統和鎖定加壓接骨板係統(含萬向)的二級目錄中增加了矯形板和關節融合板。
02 價格聯動機製
供應報價上限聯動2023年公布的京津冀“3+N”省際聯盟和北京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對於在“3+N”創傷集采或北京創傷集采中選的產品,其中選價直接作為本次供應的報價上限。若同報價單位中不同規格型號產品在同一個項目的中選價不同,則以中選價的最低值為該報價單位的供應報價上限。未在上述兩個集采項目中選的產品,則以產品申報二級目錄的目錄參考價為供應報價上限,且申報價格不得高於各省省級掛網價及浙江省內醫療機構采購票麵價格。
03 中選規則與分量機製
本次采購采用 “報價即中選” 的簡易規則:有效申報的產品,隻要申報的供應價格不高於相應供應報價上限,即可獲得擬中選資格。約定采購量分配采用 “兩步分量法” 確保量價掛鉤。第一步,醫療機構報量後中選的產品,其采購需求量的90%直接列為約定采購量(遇非整數向上取整)。第二步,醫療機構報量但未中選產品采購需求量的90%作為剩餘量,由報量醫療機構自主選擇同一個一級目錄下的其他中選產品。若中選企業拒絕供應,醫療機構可重新選擇,直至所有約定采購量完成雙向選擇。這一機製既保障了醫療機構的選擇權,也確保了采購量的落實。
04 接續采購政策背景
浙江省醫保局於2021年7月發布的《浙江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暫行辦法》為此次接續采購提供了政策依據。文件明確了集中帶量采購 “期滿接續” 的規則:采購協議期滿後,將綜合考慮質量可靠、供應穩定、信用優良、臨床需求等因素,依法依規確定供應企業、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協議期。此次接續采購也體現了浙江省“省級統籌、省市聯動、市級聯合”的集中帶量采購特色。根據《暫行辦法》,浙江已形成以國家和省級集中帶量采購為主體、市級聯盟為補充、三級聯動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集中帶量采購模式。
05 行業影響與市場展望
江蘇醫械圈分析認為,浙江創傷接續帶量采購將帶來幾大市場變化。一是 頭部企業優勢加劇。聯動北京帶量議價中標的企業將受益,頭部進口品牌獲得喘息機會。二是 市場集中度提升。浙江創傷市場未來將更集中在頭部2-4個品牌手中,中小品牌麵臨更大挑戰。三是 供應穩定性成為關鍵。大部分醫院會嚴格考核協議量,中標企業後期保供很重要,直接影響下一輪接續報量。采購文件還明確了價格聯動機製:采購周期內,如其他省級或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新中選價格低於本次中選價格的,相關企業需在30日內申報低價,實行價格聯動。同時,對於因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導致原中選產品停產的情況,企業應提前3個月書麵告知,並以中選價格提供質量和性能不弱於原中選產品的替代產品。企業申報通道已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台開啟。根據采購文件,企業登錄平台填報產品價格,按規定時間完成申報。未在規期內申報或未按要求申報的企業,將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浙江省也於10月20日啟動了人工關節及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的集中帶量采購續簽工作,協議周期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排版整理:金飛鷹藥械
